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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年“专转本”新生入学须知

 

一、入学需持下列有关材料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1.《录取通知书》、二代身份证和专科《毕业证书》。


   扬州地区党的组织关系转接,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扬州市教育局党委开具党员介绍信,经扬州大学党委组织部转至广陵学院。(抬头:扬州大学党委,去向:广陵学院)

2.党组织关系

   扬州市外党的组织关系转接,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介绍信,经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转至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抬头:扬州市委组织部,去向: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3.团组织关系。

 

     学院团委在新生团员证上办理转入手续。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同底版照片10张。

5.个人档案(包括高中档案材料、专科已修课程学习成绩表、专科毕业生登记表等)。

6.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已落户原学校户口的学生,必须将户口迁到我院)。需迁移户口的学生入学报到时凭《户口迁移证》一次性办理,中途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无论是否迁移户口,均须填写《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常(暂)住人口信息表》(见附件六)。

7.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请携带已获批准的相关材料。

8.参保意见征集单(附件七)

二、报到注册注意事项

1.报到不宜提前或滞后(报到当天有专人接待)。

2.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事先向招就办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超过三天者需提供有关证明。逾期两周未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后,可于2017年10月底在全国普通高校学籍查询系统(http://xjxl.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信息。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领取学生证,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到注销学籍。

4.为方便“专转本”学生,公寓(宿舍)生活用品由学校集中招标提供,学生可自愿购买(见附件一)。学生行李可于7月底前提前寄至我院,报到时领取。

邮递地址:

    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阳路北校区学生公寓41号楼1楼办公室

    联系人:丁松琴  电话:0514—87993959    13585241737     建议通过申通、韵达、汇通三家快寄公司邮寄                 

三、入学缴费注意事项

1.各项应缴费用详见《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级新生收费明细表》(附件二)。

2.我院学生全面实行银行代理收费,请详细阅读《储蓄卡使用说明》,并依照手续办理。

3.请“专转本”学生保管好缴费凭据,以便需要时查对。

四、报到地点、联系电话和乘车指南

1.报到地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江阳路北校区(江苏省扬州市江阳中路136号)

2.招就办联系电话:

0514-87997337、87994013   0514- 87993999、87978108

各系联系老师和联系电话:

 

 

 

 

系科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文法系

汪老师

13952727399

经济管理系

杨老师

15062849616

机械电子工程系

花老师

13952795199

土木电气工程系

周老师

13852407230

化工与医药系

徐老师

13645255116

旅游与艺术系

崔老师

15949065266

3.交通指南(见附件五)。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O一七年五月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新生医药保险附件七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常(暂)住人口信息表附件六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专升本”新生报到交通示意图附件五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四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年奖学金、助学金一览表附件三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级新生收费明细附件二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7级新生公寓用品配置清单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