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填报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缴纳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6)50号)要求,自2014年秋季起,在地方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新入学的、且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给予每生每年8000元学费减免。请各系负责资助老师统计本系在校残疾学生(含新生)的相关信息,请于9月28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给赵娜老师。
报送材料内容:
1、《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纸质版(分管领导签字)和电子版
2、相关学生的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附:关于填报2018-2019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281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