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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及处理程序

火灾发生被扑灭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火灾现场和提供调查线索的义务,在公安消防部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其程序是:

一、查清起火火源。

二、查清起火原因。

三、查清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四、查清火灾的主要责任人和其它责任因素。

五、火灾调查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失火单位写出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发生火灾后,单位必须做到“五不放过”,即火灾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分清事故责任不放过;不进行损失赔偿和处罚不放过;对全体员工不进行教育,且教训不吸取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八、若因原有火险隐患,保卫部门提出整改后,单位未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火警、火灾事故的,将根据火警、火灾发生原因及公私财产损失情况,对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给予加重处罚,情节严重构成失职渎职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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