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 养 目 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综合应用的基本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实用性人才。
开 设 的 主 要 课 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总论、刑法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经济法、中外法制史等。
学 制: 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