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办班章程
一、接收计划*
2016年计划接收“专转本”学生 600 人,其中
院校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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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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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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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门
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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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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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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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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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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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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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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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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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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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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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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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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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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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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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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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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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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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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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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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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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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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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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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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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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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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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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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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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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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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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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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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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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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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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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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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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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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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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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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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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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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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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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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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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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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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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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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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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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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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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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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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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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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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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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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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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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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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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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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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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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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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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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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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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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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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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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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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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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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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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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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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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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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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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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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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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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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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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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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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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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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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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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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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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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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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据为准
二、选拔对象
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经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审核后可参加“专转本”选拔考试。
三、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四、报名办法
1、2016年“专转本”招生专业对专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
院校
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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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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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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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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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考者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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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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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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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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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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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4市场营销类、6205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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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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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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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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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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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4市场营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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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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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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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文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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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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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农林管理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4市场营销类、6205工商管理类、6401旅游管理类、6501公共事业类、6502公共管理类、6503公共服务类、6601语言文化类、6602教育类、6703广播影视类、6901法律事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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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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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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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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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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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5农林管理类、5607房地产类、5804汽车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4市场营销类、6205工商管理类、6401旅游管理类、6502公共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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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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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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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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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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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6203经济贸易类、6204市场营销类、6205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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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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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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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
6201财政金融类、6202财务会计类、6203经济贸易类、6204市场营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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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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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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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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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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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5802自动化类、5803机电设备类、5804汽车类、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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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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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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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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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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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10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520405轮机工程技术、520406船舶工程技术、520409船机制造与维修、5604建筑设备类、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5802自动化类、5803机电设备类、5804汽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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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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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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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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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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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2铁道运输类、5203城市轨道运输类、5503电力技术类、5604建筑设备类、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5802自动化类、5803机电设备类、580403汽车电子技术、5901计算机类、5902电子信息类、5903通信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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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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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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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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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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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农业技术类、5102林业技术类、5601建筑设计类、5602城镇规划与管理类、5605工程管理类、5606市政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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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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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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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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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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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08林产化工技术、5301生物技术类、5302化工技术类、5303制药技术类、5501材料类、6001环保类、6103食品类、630301药学、660205化学教育、660220综合理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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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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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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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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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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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1建筑设计类、5603土建施工类、5605工程管理类、5606市政工程类、57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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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专转本”的学生要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对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及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的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二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每生最多可以填报五所院校的五个专业。
3、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根据公布的推荐要求、报考条件和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考生资格和所填报志愿的审核工作。
五、选拔规则
基本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
1、对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省教育厅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的考生,按照不超过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提出调档;
2、对专业志愿符合专业选拔要求的考生,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按高分到低分顺延录取;
3、对不符合我校对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不予录取;对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专转本”学生,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4、“专转本”录取结果经省教育厅审核和注册,由我校向推荐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六、办班地点与收费
1、“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原则上安排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和北校区就读;
2、“专转本”学生统一转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本科三年级(2014级)学习;
3、“专转本”学生按专业单独组建新的班级进行教学;
4、 2016年“专转本”学生学费按我校2014级在校生标准收取(文科14000元/生·年,理科15000元/ 生·年)。
七、学籍管理与毕业
1、经江苏省教育厅审批被我校录取的“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我校其他本科生同等待遇;
3、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专转本”学生毕业时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颁发毕业文凭和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4、“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八、监督和保证
1、学院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专转本”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2、学院成立“专转本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加强对“专转本”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3、监督电话:0514-87994001
招生咨询方式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电话:0514—87978108、87994013、87993999、87997337
传真:0514—87994013
学院网址:http://glxy.yzu.edu.cn/
招生网址:http://glxy.yzu.edu.cn/col/col6695/index.html
通信地址:扬州市江阳中路131、136号
邮编:225009
微信公众号:ydglzs
微信名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