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
根据《扬州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办法》(扬大学工〔2018〕6号)相关规定,现就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2021学年在岗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名额
1.“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每个系1名,学工处和招就处共2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2.“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不超过各系班主任总数的20%。
3. 两项荣誉不可兼评。
三、评选要求
1.“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具备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对党忠诚,党性较强,思想觉悟较高,政治品格纯洁。
(2)热爱教育事业。职业理想崇高,价值追求纯粹,以献身教育事业、引领学生思想和服务学生成长为己任,切实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
(3)注重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持守个人品德,师德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业务能力突出。专职从事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熟悉学生工作政策、内容、程序,工作作风务实,参评年度内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获得相应表彰或取得其他较为突出的成绩。负责毕业班级(年级)的辅导员所带学生就业率不低于全校平均就业率,全年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因处置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
(5)精神风貌良好。深入学生,工作扎实,受到学生普遍信赖和尊重,学生测评满意度85%以上。
(6)专业水平较高。注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学生工作的理论思考和研究,参评年度内,公开发表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论文1篇,或向校党建研究会提交论文、撰写学生工作调研报告1篇。
2.“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拥护党的领导,熟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了解时事政治,思想觉悟较高,政治素质过硬。
(2)注重为人师表,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持守个人品德,师德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热爱学生,乐于担当,能够充分履行工作职责,熟悉相关政策、内容、程序,连续从事班主任工作一年以上。所带班级曾获得校级以上集体表彰或具有其他突出的建设成效,且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4)深入学生,师生关系良好,深受班级学生信赖和欢迎,学生测评满意度85%以上。
四、评选程序与表彰
1.学生测评:各系组织开展辅导员、班主任满意度测评,参与测评的学生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测评结束后,各系应及时将测评结果分别通知到参加测评的人员,同时将结果报送学生工作处备案。
2.个人申报:拟参评的辅导员、班主任对照参评条件和测评结果,向所在系科提交申报材料,包括个人总结、工作记录、证明材料等。
3.各系初评:各系根据申报人员的工作表现情况和学生测评结果,研究确定初步候选人,并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至院学生工作处(团委)。
4.学院评审:院学生工作处(团委)根据学生测评情况、申报材料和各系初评情况,确定候选人名单。
5.结果公示:候选人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五、工作要求
1.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各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让广大教师和全体学生充分认识开展评选工作的意义,使评选工作能真正发挥导向、激励等作用。
2.认真组织学生测评。本次学生测评将采取线上测评的方式,各系要认真组织学生代表参与辅导员、班主任满意度测评工作,测评学生代表总人数一般不低于对应辅导员、班主任所带学生总数的15%,并且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在测评年度内担任各级各类学生干部的人员比例不得超过50%。
3.规范评选工作程序。“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的评选工作要严格遵守《扬州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办法》规定,严格按照学生测评、个人申报、各系初评、学院评审、结果公示的程序进行,确保评选过程规范有序,所填材料真实可靠。
4.严把评选质量关。各系要对照参评条件,严格把控参评人员质量关,凡是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问题的一律一票否决,不得参与评选。同时,准确计算学生测评结果,要将测评结果及时反馈给参与测评人员,同时如实报送到学生工作处(团委)。要确保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确保当选者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
六、材料报送要求
1.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测评材料
本次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测评请通过“问卷星”进行,请参考《扬州大学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学生线上测评问卷制作步骤说明》(附件2),将《扬州大学2020-2021学年辅导员及班主任工作满意度测评表》(附件3)文本进行导入,生成并发放问卷,组织学生代表参与线上测评。
2.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材料
各系于11月9日下午5点前将《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登记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登记表》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7,纸质版一式两份)一并报送到文体馆S415办公室陈凌菲处。汇总表(附件6-7)电子档发至12*****6@qq.com。
附件:1.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班主任”名额分配表
2.扬州大学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学生线上测评问卷制作步骤说明
3.扬州大学2020-2021学年辅导员及班主任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登记表
5.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登记表
6.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7.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2021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
院学生工作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