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根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学院对研究到期的2018年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18年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2、2018年申请延期结项但尚未结题的院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上述项目中,若已完成项目研究,并取得预期成果,均可申请结项。
二、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填写《扬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2),一式二份;
2、项目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专利等)复印件一式二份;
以上材料按课题装袋,每课题一袋,袋上粘贴结题报告书封面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填写《扬州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成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4、申请延期结项的,请填写延期结项申请表(附件4)。
三、其它说明
1、学院对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每年组织一次,项目的结题率将与课题申报数、立项率同时作为系部年终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
2、请各团总支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按时报送结题所需材料,及时做好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3、所有材料请于2019年5月31日前以系为单位报送院团委张媛媛老师处汇总,联系电话:1959。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