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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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苏教助中心〔2019〕14号关于转发《2019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请各系认真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审核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贷款对象与金额

贷款对象为非毕业班的全日制本科生(本科新生均不需要我院出具证明,学生直接凭录取通知书向当地县资助中心申请),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并经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贷款用于交纳学费与住宿费,贷款金额为千元的整数倍,贷款上限为本科生8000元。最高金额不大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申请学年统一填写2019至2020学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实行“应贷尽贷”,建档立卡的学生凭借扶贫手册即可申请贷款,无需再提供其他贫困证明。

二、贷款申请

国开行续贷的(即已获得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组织学生本人登录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并提交续贷声明。(外省学生登录国开行网址自行下载打印续贷申请表;江苏籍学生各系负责老师在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中下载模板集中汇总贷款学生名单导回系统后打印申请表。

  三、贷款审批

审批流程: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分工负责系资助业务老师打印审核->各系贷款申请表汇总后集中赴学工办盖章。

  四、贷款证明

1.国开行续贷的,学院集中在国开行中统一审核通过,原则无须盖章,如有特殊需要的学生以系为单位集中盖章;

2.江苏省国开行首贷的,由各系负责资助老师从江苏省资助系统中下载模板汇总贷款申请名单并及时导入江苏省资助系统后,打印申请表盖章。

3.外省非国开行的证明格式与要求由学生本人向当地县资助中心咨询或相关省市网站查询,并自行提供具体证明盖章,如无样表的可按附件3样式开据。具体由各系通知已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的学生。

上述相关贷款证明材料由系集中汇总名单到学工办盖章,暑假前发放给学生回家办理相关手续。

五、相关业务时间安排

即日起可组织各班级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填写申请表格

1.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24日

2.各系审批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3.各系导入江苏省资助系统并上报截止时间:6月7号

4.学院正式上报省学生资助中心时间:6月10日

5.证明材料盖章截止时间为:6月14日

 

  六、相关系统地址说明

  1.江苏省资助管理系统:http://58.213.129.204:9080/pros/identity/index.action

2.国开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七、其他要求

各系建立本院助学贷款QQ群,将申请贷款的学生全部加入群中,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在广陵资助教师工作QQ群反馈和交流。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附件1-4.doc

省内省外生源地贷款申请办理事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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