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邗建大学生圆梦基金助学金评定办法》精神,现就我院2019年度邗建大学生圆梦基金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院在籍本科生。
二、申报名额:各系不少于5个(排序上报)。
三、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学习勤奋,品行优良,立志报效社会主义祖国;
2.学习成绩良好;
3.原则上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4.孤儿、单亲家庭、本人身体有重大疾患、无家庭经济来源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资助标准:
邗建大学生圆梦基金每年资助8万元,资助20名本科生,标准为4000元/人。
五、具体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评选要做到公平公正,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2.各系宣传、评选于2019年4月24日完成。
3.请各系对照标准和要求申报,并于4月24日(星期三)前将申请表、汇总表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送至院学工办S416王磊老师处(申请表、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1403066324@qq.com)。
附件:1.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邗建大学生圆梦基金申请表
2.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邗建大学生圆梦基金汇总表(样)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
附件一: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邗建大学生圆梦基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邗建大学生圆梦基金汇总表(样).xls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邗建大学生圆梦基金评定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