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2019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精神,我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共10名,省级先进班集体名额为4个,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院在籍全日制学生(含专转本)。
二、申报名额:各系限报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各2-3名、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1-2个。
三、申报条件:
1.省级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方向坚定。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文明的行为举止,优秀的学习成绩,通过四级或计算机二级,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除了应具备上述“三好学生”的主要标准外,还应担任班级、党团支部或院、系学生会主要干部,热心社会工作,热情为同学服务,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省级先进班集体的主要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服务学生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积极参与校风建设和争做文明先锋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积极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四、具体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推荐申报工作,评选、推荐要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全面衡量。
2.省级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原则上应在2017-2018学年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中推荐产生,“优秀学生干部”应在符合标准的现任班级、院系主要学生干部中产生。
3.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的基本情况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院学工办。
4.请各系对照标准和要求申报,并于3月22日(星期五)前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及汇总表的纸质材料送至院学工办S416(推荐表、汇总表的电子文档请以附件形式发送至1403066324@qq.com)。
5.学院将组织召开答辩评审会,确定初步名单,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表彰。初定3月底。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省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表
2.省先进申报汇总表
3.省三好、优干评选推荐表(范例,供参考)
4.省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省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表.doc
附件2:省先进申报汇总表.xls
附件3:省三好、优干评选推荐表(范例,供参考).doc
附件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申报名额分配表57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