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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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毕业班:

现将2014届优秀毕业生初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名额

参评对象为我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评选名额:控制在参评总人数的20%以内。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按照《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三、奖励办法

初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在学院批准前,可在学生个人自荐材料内注明被初评为优秀毕业生;复评通过后,学院将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四、评选的要求

1、各系科、各毕业班要认真组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将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工作与加强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结合起来。评选时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宁缺毋滥。评选结果须在系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2、请各系科在1220(星期五)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名单(电子版)报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优秀毕业生的复评工作另行通知。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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