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毕业班:
现将2014届优秀毕业生初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与名额
参评对象为我院2014届本科毕业生,评选名额:控制在参评总人数的20%以内。
二、评选条件及办法
按照《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执行
三、奖励办法
初评为优秀毕业生者,在学院批准前,可在学生个人自荐材料内注明“被初评为优秀毕业生”;复评通过后,学院将命名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四、评选的要求
1、各系科、各毕业班要认真组织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将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工作与加强毕业生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结合起来。评选时在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照条件,坚持原则,严格要求,宁缺毋滥。评选结果须在系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
2、请各系科在12月20(星期五)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名单(电子版)报送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优秀毕业生的复评工作另行通知。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