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根据工作安排,2011—2012学年评奖评优工作将于9月中旬至10月底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
二、评比项目(名额分配见附表)
1、各类奖助学金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
三、评定依据及执行标准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相关社会资助的奖学金条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试行)》等。
四、日程安排
1、9月12日—9月17日,宣传发动;
2、9月18日—9月26日,各系开展学生素质测评及特长奖评审工作;
3、9月27日—9月29日,院学工办开展学生素质测评及特长奖审核工作;
4、10月8日—10月22日,各系进行奖学金和评优工作的初评、公示、审定;
5、10月23日—10月25日,院学工办进行奖学金和评优工作审核、公示;
6、10月26日—10月29日,填写各类登记表,相关数据输入学生资料管理系统;申报材料(附汇总表电子文档)报学工办审批。
五、评定要求及相关说明
(1)各系、各班级须向学生作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动员,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使学生明确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的目的、意义、标准和办法。在学生素质测评、评奖评优工作中,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评奖过程中,学生如有疑问,需要咨询,系学工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解答,由系学工办主任及时汇总后报院学工办蔡琴老师处,解释权在院学工办。
(3)2011级转专业者,各类评奖评优仍在原专业班级参评。
(4)一年一度的评奖评优是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要认真组织,落实到人。报送的各类表格务必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资格,不再补评。
(5)素质测评、评奖评优是激励学生认真学习,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系务必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按步骤进行,切勿走过场。应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评出“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以推动我院学风建设。
(6)材料报送具体要求:
时间要求:9月26日前各班级将学生素质测评情况统计表、特长奖获奖统计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国家奖学金申报名单报各系,各系于9月26日下午下班前将以上材料汇总报学工办蔡琴老师处。
10月21日前,各班级将校长奖学金获奖名单、特等奖学金申报名单、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者名单、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申报单位、国家助学金获奖名单报各系,各系于10月22日上午下班前汇总报学工办,学工办于10月24日前将评审结果反馈各系,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10月26日,学生填写各类奖助学金申报表(请不要有涂改),各系在10月29日前将相关数据输入学生资料管理系统。各系在10月29日前收齐各类申报表交于学工办蔡琴老师处。
材料要求:各类材料要求准确无误。
特此通知。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