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管理部、各班级: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工作
1、现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发至各专业管理部,请各新生班主任根据本班情况发放,要求学生填写后带回生源地镇以上级别的政府民政部门(含镇级)加盖公章;
2、学生加盖公章后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带回,并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经民主评议后,以两张表格为一份申请资料,按部为单位,在9月25日之前统一交至学工办丁珂老师处;
4、发放的相关表格,如有不够,可以在院团学在线-上传下载中下载打印。
二、有关老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相关工作
1,请各班主任摸底清查本班是否存在近期家庭经济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的学生。如有发现,请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处理;
2、现将学院现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资料发至各班主任广陵电邮,请各老生班主任注意查看,如果发现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而数据库内无资料者,请按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重新认定。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系学生切身利益,请各位班主任务必认真对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并无名额限制,应本着客观的原则,确实家庭经济困难者,应当悉数认定入库,不留遗漏;
2、根据省教育厅精神,今后助学金及励志奖学金评定、勤工助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国家相关资助优惠政策,只有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后的学生方有资格申请享受;
3、如有任何问题,请于学生工作办公室丁珂老师联系。
特此通知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