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07年度志愿者活动
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激励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拟对2007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包括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服务百居”的结对团支部等。
2、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包括“服务百居行动”优秀主任助理、优秀志愿者和其它有特色活动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1、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的条件
(1)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校院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2)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次数多,服务时间长。
(3)被服务的单位满意度高。
(4)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2、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广大同学中有良好影响。
(2)积极从事文明校园创建、敬老助残、扶贫义教、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
(3)“服务百居行动”优秀主任助理的条件:品学兼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在结对社区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园内外产生较好反响,服务工作得到社区的充分肯定。
(4)“服务百居行动” 优秀志愿者的条件:按照“五个一”要求做好社区服务;服务效果好,被服务单位满意度高。
(5)其它有特色活动优秀志愿者的申报条件:在学校或学院的组织下,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且一年中累计服务时间48小时以上。
三、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含表格)用A4纸打印或用钢笔工整书写,所有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
2、申报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材料请附上扬州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百居行动”活动卡等真实记录活动过程的证明材料(申报校级表彰)。
3、各材料一式一份,上报时做好名单的汇总工作,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院团委社会实践部徐杰老师电邮。
4、所有材料于4月15日前报徐杰老师处,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07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2、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07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3、扬州大学2007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4、扬州大学2007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5、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07年度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6、扬州大学2007年度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7、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07年度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院 团 委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