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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07年度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07年度志愿者活动

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激励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推动青年志愿者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拟对2007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
、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包括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服务百居的结对团支部等。

2、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包括服务百居行动优秀主任助理、优秀志愿者和其它有特色活动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1、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的条件
  (1)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校院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2)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次数多,服务时间长。
  (3)被服务的单位满意度高。
  (4)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2、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在广大同学中有良好影响。
  (2)积极从事文明校园创建、敬老助残、扶贫义教、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
    
3服务百居行动优秀主任助理的条件:品学兼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在结对社区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园内外产生较好反响,服务工作得到社区的充分肯定。
  (4服务百居行动优秀志愿者的条件:按照五个一要求做好社区服务;服务效果好,被服务单位满意度高。
  (5)其它有特色活动优秀志愿者的申报条件:在学校或学院的组织下,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且一年中累计服务时间48小时以上。
  三、材料要求
    1
、申报材料(含表格)用A4纸打印或用钢笔工整书写,所有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
    2
、申报先进单位、先进集体材料请附上扬州大学青年志愿者服务百居行动活动卡等真实记录活动过程的证明材料(申报校级表彰)
    3
、各材料一式一份,上报时做好名单的汇总工作,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院团委社会实践部徐杰老师电邮。
    4
、所有材料于415徐杰老师处,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07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进集体申报表

2扬州广陵学院2007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3扬州大学2007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

4扬州大学2007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申报表

5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07年度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6扬州大学2007年度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汇总表

7、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07年度志愿者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院    
                                         2008年4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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