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学工办、各班级:
2012年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日起接受申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江苏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者必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a、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属江苏省;b、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c、在读一、二、三年级学生;d、必须有一名共同借款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申请人关系为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父母均已故的,可在其直系亲属或其他亲属、老师、近邻中选择一名60岁以下、无不良行为纪录、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本地居民作为共同借款人(要求: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贷款申请受理机构所在辖区内);
2、申请人须根据填表说明填写申请表格(见附件1),5月20日下午下班前送交至本系负责资助老师;申请表格复印有效,如果需要更多申请表格,可以到系部领取,亦可到学院学团在线上传下载栏目下载;
3、申请人须保证填写资料完整准确,如果因为填写资料不正确导致无法获得贷款,责任自负;
4、5月25日前完成学生信息核对,将申请学生信息录入省资助管理系统,资格审核完毕后并上报学院审核;
5、5月26日后待江苏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通过后,由各系打印学生贷款证明,以系为单位送交院学工办加盖公章后,将贷款证明发放给贷款学生,提醒学生暑假期间回当地(县、市、区)资助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