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学生社团活动报备年检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活动开展流程,保障社团活动有序、安全、高效推进,强化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院社联”)对社团的统筹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社团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全体正式注册学生社团的各类校内及校外报备类活动,所有社团须严格遵照本制度完成活动全流程报备及年度检验工作。
第三条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承担社团活动的统筹协调与规范管理,负责活动计划备案、各类材料审核、活动过程监督及经费使用监管;社团指导老师履行活动指导与监督职责,审核活动核心材料,把控活动合规性与安全性。
第二章 社团活动报备流程
第四条 活动计划报备
(一)每学期初,各社团需制定本学期半学期活动计划表,统一提交至院社联活动部备案。
(二)每个活动月开展活动前,社团需提前将对应活动的细化计划表提交至活动部,由活动部协助完善优化,明确活动时间、地点、流程及预期效果。
第五条 策划与经费审核
(一)社团依据完善后的计划表撰写详细活动策划书,明确活动各环节安排及经费预算,提交至院社联财务部进行经费审核。
(二)财务部结合社团经费使用规范及预算合理性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需社团修改后重新提交。
第六条 策划终审 社团经费审核通过后,将活动策划书提交至院社联活动部进行策划终审,活动部重点审核活动流程可行性、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第七条 纸质材料提交
(一)策划终审通过后,社团需打印纸质版策划书及活动审批表,策划书封面须彩印,活动审批表按要求一式两份准备。
(二)活动审批表填写需遵守以下要求:无需填写活动编码、无需勾选活动类型;活动单位填写全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XX社团”;活动内容流程可摘抄策划书核心语句;表格内容须手写完成。
(三)社团需将填写完整的纸质策划书及活动审批表提交给社团指导老师审核签字,签字完成后一并提交至院社联活动部备案。
(四)活动完结一周内,在程序合规的前提下,即在策划阶段已提交证书预申请与报备,将所有参赛成员名单、内宣及成果展示图片发送给相关负责人并填写荣誉证书申请表与参赛获奖人员名单(电子各稿一份,打印稿各两份,获奖率不得超过50%),将四份纸质稿经社团自身指导老师签字后交至社联办公室,以上流程若出现纰漏,将不予发放证书。若不申请证书,则无需填写。
第八条 PU平台申请 活动审批表完成签字确认后,社团联系院社联活动部办理PU活动申请,申请时需指定初审人为院社联主席,终审人为院社联指导老师,待PU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启动活动宣传及组织工作。
第九条 活动执行与总结提交
(一)活动开展期间,社团须提前通知院社联活动部前往活动现场进行调研,配合活动部完成活动开展情况记录。
(二)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社团需撰写活动总结,内容涵盖活动成效、参与情况、问题反思等,提交至院社联活动部归档。
第十条 经费报销 活动结束后,社团整理活动相关经费支出凭证,按院社联财务部报销规范提交报销材料,财务部审核通过后办理经费报销手续。
第三章 社团年检制度
第十一条 每学年末,院社联组织开展社团年度检验工作,具体时间以院社联当年通知为准。
第十二条 年检内容
(一)社团本学期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计划完成度、活动报备合规性、活动总结完整性等。
(二)社团经费使用情况,需配合财务部完成经费收支核对,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透明。
(三)社团日常运营管理,涵盖社员管理、指导老师沟通、与院社联协作等方面情况。
第十三条 年检结果与应用
(一)院社联结合各社团活动报备、活动质量、经费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形成考评排名。
(二)综合考评排名前15名的社团,获得“十佳社团”评选报名资格,后续按“十佳社团”评选细则参与评选。
(三)年检不合格的社团,由院社联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仍未达标的,将限制其后续活动报备权限,情节严重的按学院社团管理规定处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25年9月1日起执行,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所有院级学生社团。本办法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