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文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速递 > 团委发文 > 正文

团委发文

扬大广团〔2022〕6号 关于开展“五四”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建团100周年,为表彰优秀、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争先 创优的浓厚氛围,引导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增强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贡献度,激励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社区报到、关爱服务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学校建设贡献青春力量。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前后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标兵”“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制度完善。有完整的支部构建和制度,在团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能认真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团结带领青年学生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创造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绩显著;

3.能够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所属团支部工作活跃,团员青年精神风貌好,未发生重大违纪问题;

4.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团总支可优先考虑。

(二)红旗团支部标兵

1.“红旗团支部标兵”,各系请对照条件限报1个,院团委将从中择优推选1个参评校“红旗团支部标兵”。学校将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评定10个“红旗团支部标兵”,2022 年度全国、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将从中择优推报;

2.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引领凝聚青年有特色、成效好;

3.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对标定级,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团员教育管理经常,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2021 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达 80%,2021 年度被评定为五星团支部,曾获校“红旗团支部”;

4.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5.作用发挥好。团支部委员会成员政治好、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有序组织团员青年比学赶超、创先争优,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三)红旗团支部

1.“红旗团支部”的申报条件参照“红旗团支部标兵”,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21 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达75%,2021 年度被评定为四星团支部及以上;

2.申报材料要体现其工作特色,主要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等

(四)活力团支部

    1.坚持思想引领核心任务,积极开展青年大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2.组织运行活力强,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2021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达 70%,2021 年度被评定为三星团支部及以上;

    3.团支部工作开展活力强,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

4.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5.宣传展示活力强,利用新媒体平台和其他宣传阵地广泛开展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宣传展示,在校园内产生良好的示范效应。

(五)优秀共青团员

1.优秀共青团员从教职工团员和全日制在籍学生团员中评选。申报人选年龄须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1994年4月30日至200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团龄在3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年满 18 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教工团员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含合格)方可参评,学生团员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2.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

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5.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6.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

    1.教师专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3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均截至2022年4月30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学生担任兼职团干部时间不少于1年(截至2022年4月30日),应满足“优秀共青团员”所有条件。2021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较好”

    2.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4.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5.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6.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依托“联青服务站”,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7.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

青年满意。

  (七)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

1.“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在评选条件上,首先要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规定,“双述双评”中考评等次为“好”各团总支择优推报1名团支部书记,院团委将从中择优推选1名参评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学校将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评定10个“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扎根一线、充分彰显基层共青团干部作为,严格落实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等团的基层建设相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团支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充分激发支部活力。所在团支部建设成效明显,团员满意度高,2021年度被评定为五星团支部。本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工作开拓创新,在思想引领、团建创新、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二、工作要求

    1.各系团总支应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对照申报条件,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坚持结果导向,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双述双评”等工作实效,严格标准,通过述职答辩会组织评选,确保人选过硬。通过评选,积极选树团员青年中的典型、团支部中的先进并广泛宣传,引导和号召团员青年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全面提升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基层团支部的活力。

    2.申报材料请按要求报送:

    各单位所有申报材料(见附件2、3)均须提供电子版,除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为 PDF 格式)外,其他均为可编辑版本。

    考虑疫情防控情况,申报表、汇总表也可用盖章扫描 PDF 电子版报送。各申报类别中公示无异议证明由各团总支统一出具一份即可。

    请各团总支于4月16日4月30日前分别将扬州大学“五四”系列表彰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五四”系列表彰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邮箱(glxytw@yzu.edu.cn),逾期未上报视作自动放弃。联系人:徐杰、邱烨,电话:15995117722。

    

    附件:1.“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2. 扬州大学“五四”系列申报材料及各类表格

3.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五四”系列申报材料及各类表格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


委员会公众号

委员会微博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电话:0514-87994013、87993999
邮编:225000

Copyright © 2020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