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广团〔2021〕7号 关于开展“五四”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各团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表彰优秀、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在基层团组织中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团的工作不断创新,促进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引导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奋力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经研究,决定在今年“五四”前后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标兵”“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分配、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清单、汇总表见附件1、2、3、4、5)。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要求
1.“五四红旗团总支”申报条件:(1)组织健全、班子团结、制度完善。(2)有完整的支部构建和制度,在团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3)能认真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团结带领青年学生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创造性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成绩显著。(4)能够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所属团支部工作活跃,团员青年精神风貌好,未发生重大违纪问题。(5)在思想引领、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团总支可优先考虑。(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见附件6)
2.“红旗团支部标兵”应曾获校“红旗团支部”称号,对照条件各系限报1个(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汇总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见附件7、8、18),院团委将从中择优推选1个参评校“红旗团支部标兵”。学校将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评定10个“红旗团支部标兵”,2021年度全国、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将从中择优推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红旗团支部”由团支部对照条件提出申报,各团总支按照分配名额、申报条件的要求择优推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见附件9、10)。
4.“活力团支部”由团支部根据自身具体情况提出申报,各团总支按照分配名额、申报条件的要求择优推报(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见附件11)。
5.“优秀共青团员”应在团员教育评议的基础上,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各团总支按照分配名额、申报条件、《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择优推报(申报材料为申报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见附件12、13),另需附《团员民主教育评议登记表》。
6.“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参照“优秀共青团员”的评比办法,各团总支按照分配名额、申报条件、《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办法》(试行)的要求择优推报,已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的不得重复推报(申报材料为申报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见附件14、15)。
7.“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应首先基本符合“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规定,在“双述双评”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评议、团总支择优评选产生。各团总支择优推报1名团支部书记(申报材料为申报表、汇总表、2000字以内事迹材料,见附件16、17、19),院团委将从中择优推选1名参评校“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学校将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评定10个“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2021年度全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团支部书记专项”将从中择优推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应广泛征求意见,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坚持结果导向,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团员教育评议、“双述双评”等工作实效,严格标准,通过述职答辩会组织评选,确保人选过硬。通过评选积极选树团员青年中的典型、团支部中的先进并广泛宣传,引导和号召团员青年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全面提升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基层团支部的活力。
2.申报材料请按要求报送:
(1)电子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除相关证明材料(盖章扫描为PDF格式)外,其他均为可编辑版本(参见附件22),各申报类别中上级团组织的考察证明由各团总支统一出具一份即可,公示无异议证明由院团委统一出具。
(2)纸质版材料:仅申报表、汇总表须提供盖章纸质版,双面打印,均1式2份。
请各团总支于4月14日17:3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邮箱(glxytw@yzu.edu.cn),纸质版材料送至文体馆S415办公室,逾期未上报视作自动放弃。联系人:邱烨、张慧芳,电话:1992。
附件:1.“优秀共青团干部”“红旗团支部”“活力团支部”申报名额分配表
2.“五四”系列评选表彰申报条件
3.申报材料清单
4.扬州大学“五四”系列表彰汇总表
5.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五四”系列表彰汇总表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