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大广团〔2017〕14号 关于表彰“五四”系列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各团总支、院青工委:
一年来,我院各级团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院“十三五”规划,从共青团工作特点出发,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青年、高效组织凝聚青年、先进文化涵育青年、多维实践锤炼青年、优质服务关爱青年”,在团的自身建设、校园文化活动、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创建优良学风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青年奋发图强、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在建设高水平大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文法系团总支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五四红旗团总支”荣誉称号;授予土木电气工程系工管81401团支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红旗团支部标兵”荣誉称号;授予文法系英语81502团支部等30个团支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授予刘子杨等836名团员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优秀团员”荣誉称号;授予吴悦等166名团干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授予广陵学院文法系广电81501团支部“点亮专业之灯 打开智慧之门”团日活动案例等2个团日活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案例”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院广大团支部和团员青年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扎实工作,勇于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成才,努力为建设办学质量优良、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技术型大学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五四系列先进集体和个人名单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