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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大广团〔2017〕6号 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扬大广团〔2017〕6号 关于筹备召开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的请示

共青团扬州大学委员会:

    我院第四次团代会召开时间为2012年12月,根据《团章》规定和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共青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的通知》(苏组通〔2012〕68号)精神,拟于2017年5月6日召开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现就筹备工作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和议程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动员和带领全院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总结第四次团代会以来我院共青团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明确在新形势下我院共青团工作的任务和思路,研究制定我院共青团在新时期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动员和带领全院团员青年,围绕“立德树人”的中心环节,围绕学院“十三五”规划和“以人为本,机制创新,质效双求,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深化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繁荣和活跃校园文化,推进青年学生的素质拓展,强化团的自身建设和作风建设,构建适应青年成才和发展需要的服务体系,为推进学院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大会的主要议程有两项: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四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五届委员会。

二、代表的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团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拟定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代表185名,代表比例不超过全院团员总数的2%。

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各选举单位团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代表名额按6个选举单位分配,院专职团干部安排到有关选举单位参加选举。具体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

    代表人选构成中,女代表比例原则上不少于代表总额的25%,团的专职工作干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代表总额的30%,党员代表比例原则上不超过代表总额的50%。

代表的条件是: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热心团的工作,密切联系广大团员青年,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正确履行代表职责,如实反映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正确行使团内民主权利。

    代表的产生办法是:院第五次团代会代表的产生,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不少于20%。

代表的产生程序是: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及构成要求,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按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对初步人选认真进行考察;各选举单位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同意后,提交团员代表会议或团员大会,按照团章规定的民主程序选举出院团代会的正式代表,选出的代表报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审批。

三、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五届委员会拟产生委员候选人11名,差额2人,选举产生9人组成第五届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委员会的产生程序是:由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四届委员会按照院党委批准的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名,经院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提交院第五次团代表大会差额选举。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五届委员会拟由 9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必须是团的本届委员会委员。

四、筹备工作安排

    在院党委、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组建第五次团代会筹备委员会,按照规范的程序,认真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筹委会拟由以下人员组成:

    主  任:吴  刚(院党委副书记)

    副主任:张  钟(院办公室主任)

        张小兴(院办公室副主任、组织纪检员)

        周宏伟(院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

    成  员:虞    王义全  闫海水  黄巍巍    

           梁晓珊  马国翼  倪若花        

           刘    张媛媛  赵红梅  成容容  叶才智

           程容容  王晓曼  游敬龙

    召开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是全院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将严格按照《团章》和有关选举工作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团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通过周密细致的工作,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确保如期圆满完成代表选举工作任务。并利用选举代表的机会,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团员青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团员青年。组织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校园主流价值观为统领,不断创新团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更好地组织动员全院团员青年为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办学质量优良、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技术型大学而努力奋斗。

    当否,请示复。

    附件: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

 

主题词:共青团 代表大会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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