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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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大广团〔2016〕14号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班务团务工作条例
扬大广团〔2016〕14号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班务团务工作条例

班级、团支部作为学生基层组织,是学生成长成才的主力阵地,是我院学生工作的基础平台,是校园管理的重要元素。为进一步规范、活跃和创新学生班集体、团支部工作,切实加强我院团学组织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大力提升基层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四型”阵地建设为抓手,以提升全体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素质和能力素质为宗旨,更加彰显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更加突出人人参与的活动信念,更加关注个人梦想的引导启发,更加倚重生活教育的潜移默化,精心打造基层活动品牌,全力提升基层组织活力。经研究决定,特下发此指导手册,作为各班级、团支部开展各项工作的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学生班集体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的基本组织,是广大青年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要组织载体。

第二条 加强学生班集体建设,旨在以学生班级为阵地,以主题鲜明的班集体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学生班集体“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服从服务于广大学生的成人成才与全面发展,促进学校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优良校风、学风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章 学生班集体建设的目标

第三条 学生班集体建设的基础性目标是学生班级管理与建设的最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班级同学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素养;

(二)健全的班委会和团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会”),并能发挥团结、组织和教育班级同学的作用;

(三)班级同学专业学习目标明确,能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按时完成学业任务;

(四)班级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能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人际关系和谐;

(五)班级活动开展正常,班级同学身心健康。

第四条 学生班集体建设的发展性目标是学生班集体建设所追求的、有利于全体成员成长成人成才和全面发展的理想目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班级同学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要求上进;

(二)班级同学是非观念鲜明,追求真理,崇尚正义,班级形成积极向上的舆论氛围,班风纯正;

(三)班级同学具有明确的成才目标,学习风气浓厚;

(四)学生骨干队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战斗力、凝聚力,班级活动丰富多彩,积极拓展班级同学的综合素质;

(五)班级能充分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功能。

第三章 学生班集体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为学生班级配备班主任。班主任受学校委托,按照《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的规定和要求,负责指导学生班集体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六条 每个学生班级设班委会和团支部委员会:

(一)班委会是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处理班级事务的决策和执行机构,一般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心理委员、治保委员、网络委员等组成。

(二)团支部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团支部委员会一般由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创新创业委员组成。

第七条 班级学生干部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心社会工作,秉公办事,乐于助人,富有开拓和进取精神;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勤奋学习,学习成绩优良;

(四)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团结同学,尊敬师长;

(五)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本职工作。

第八条 班级学生干部的产生:

(一)新生入学后的两至三个月内,原则上由班主任临时指定部分学生负责班级工作,并在第一个学期内通过民主选举的形式选举产生“两委会”。

(二)“两委会”每学年换届选举一次。班级学生干部一般任期为一年,可以“连选连任”。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提前或推迟选举,但换届选举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学年。

(三)“两委会”的换届选举一般安排在每学年初,换届选举工作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进行,并将换届选举结果报送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院团委批复(备案)。

(四)班级学生干部的换届选举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竞争上岗和民主选举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第四章 “两委会”的构成及工作职责

第九条 “两委会”应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础上,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团结协作。

第十条 班委会工作职责:团结和带领班级同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作用,围绕班集体建设目标,切实加强班集体建设;

(一)团结和带领班级同学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发挥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作用,围绕班集体建设目标,切实加强班集体建设;

(二)注重学风建设,积极开展各类学习竞赛活动,不断激发班级同学的学习热情,争创“优良学风班”;

(三)注重班风建设,积极开展主题鲜明的班级教育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同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争创“先进班集体”;

(四)及时了解和掌握班级同学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及时解决和反映同学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要求,主动关心学习困难、生活困苦和心理困惑的学生,力所能及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五)组织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校园文化活动;

(六)及时掌握、处理或反映同学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教育和处理工作;

(七)配合团支部委员会加强班级团员青年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八)完成班主任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 团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团结带领支部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育团员青年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团的活动;

(二)团结带领团员青年刻苦学习专业文化知识;

(三)及时了解、反映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和要求,维护团员青年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支部科技、创新、创业、艺术、体育活动;

(四)接收青年入团,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

(五)健全团的组织生活,执行团的纪律,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权利不受侵犯;

(六)努力创建“红旗团支部”、“特色团支部”;

(七)配合支持班委会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和其它各项工作;

(八)经常向上级党团组织汇报工作,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二条 班委会的构成及工作职责

(一)班长:负责全班工作。协调班干部之间的关系,组织全班开展各项活动。每两周召开一次班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班会,督促检查班委会决议的执行,了解同学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与班主任、辅导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全面传达学院各项政策,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

(二)副班长:协助班长开展各项班级工作,掌握全班学习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及辅导员、班主任汇报,全面负责班级劳动卫生、考勤、体育等常规工作的安排及监督执行。在班长不在的情况下,代理行使班长职责。执行学院及辅导员、班主任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学习委员:负责带领全班同学开展学风建设,热爱学习,刻苦努力,在班内起好带头作用,激发同学们的学习热情。协助各科老师收发作业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及时将作业完成情况报告老师。经常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执行任课教师安排,及时向同学及老师通知各类调课安排;根据班级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有关学习方面的各项活动,在班级内树立良好的学风。

(四)生活委员:负责收取、管理班费,每月班会向全班同学通报一次班费使用情况,每学期末将本学期班费收支情况在班会上予以通报;负责全班同学的生活,做好宿舍卫生检查工作,负责班级各项活动的后勤工作。。

(五)心理委员:负责同学心理健康工作。及时了解同学的思想和心理健康状况,定期与班主任沟通,组织同学参加心理健康检查和教育活动。

(六)治保委员:负责班级和同学的安全工作。配合学校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定期或不定期巡逻,检查宿舍用电用水情况,为同学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提供服务。

(七)网络委员:负责教室多媒体的开关工作,负责监督、记录全班同学课后使用电脑上网的情况,并每个月向班主任、辅导员进行书面反馈。

(八)体育委员:负责发动和组织团员青年参加“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 主题群众性健身活动,组织策划班级体育文化活动,带领团员青年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磨练意志品质。

第十三条 团支部的构成及工作职责

(一)团支部书记: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负全面的责任。及时传达和组织学习党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根据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从团支部的实际出发,研究、计划和组织团支部的工作,督促检查支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团支部大会上,代表团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并且组织团员讨论听取团员的意见。经常注意掌握和了解团员青年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并且及时研究处理。同各支部委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研究工作,督促和帮助他们做好分管的工作。协助班主任、辅导员开展工作,关心班委会的工作,教育班委会中的团员发挥模范作用。

(二)团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做好上述工作,书记不在时代理书记工作。

(三)组织委员:了解和关心团员的工作和思想情况,提出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督促、检查和指导团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掌握团员的模范事迹和遵守团的纪律的情况。建议支部委员会进行表扬、批评或处分。对团员进行组织性、纪律性教育。了解培养积极分子的情况,研究发展新团员的工作。掌握团员超龄情况,做好超龄团员离开团工作。负责团员管理、团员教育评议、团员统计、收缴团费、接转团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四)宣传委员:组织团内外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时事。根据党团组织的指示,在各项工作中,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了解、研究团内外青年的思想情况和要求,并向支委会反映。组织各种生动活泼的教育活动。负责向校内外报刊杂志组织投稿,负责团刊、团报的管理和组织阅读工作。

(五)文娱委员:发动和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各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班级文艺活动,培养文娱活动中的积极分子,帮助团员青年提升审美品味和艺术修养,营造积极健康的班级文化氛围。

(六)创新创业委员:负责班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传达学校、学院关于创新创业方面的讯息。组织动员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培训、讲座。组织班级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协助学院团委做好班级同学科创项目的申报、立项、结项等事宜,督促和指导班级同学科创项目的顺利结项。

第五章 学生班集体制度建设

第十四条 学生班集体制度建设应包括以下主要方面:

(一)班委会例会制度。班委会例会是班委会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讨论班集体事务的主要形式,如:讨论班级工作计划与总结、班级活动方案、班级重要决定等,班委会例会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召开,并应将例会主要内容在全班进行通报。

(二)班级考勤制度。班集体考勤制度建设是加强班风建设和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当依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条至第十条的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到“专人负责,严格要求,记载详实,保存完整”。

(三)班级学生公寓(宿舍)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公寓(宿舍)是大学生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应当依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公寓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结合学院相关规定和要求,制订相应的学生公寓(宿舍)卫生与安全管理规定,包括卫生值日制度和安全防范制度等内容。

(四)班务公开制度。班务公开是推行学生班集体“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应当做到“班务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主要包括班级重要决定、工作计划与总结、换届选举程序与结果、评奖评优推优程序与结果、班费收支详细情况等内容。

(五)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三会两制一课”是指“团小组会、团支部委员会、团支部大会”,“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具体办法按《扬州大学团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1、团小组会:每月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增加或推迟召开。主要内容为,组织民主生活会,围绕校、院中心工作和团支部近期的主要任务,结合本小组实际情况确定内容。

2、团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团章的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研究支部的实施意见。

3、团支部大会:每学期二至三次,如有特殊情况次数可以增加。主要内容为,研究贯彻党团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和通过支委会的工作报告,接收新团员,表彰先进,决定对犯错误团员的处分;选举或撤销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讨论罢免不称职的支委会委员,选举新的支委会等。

4、团课:有条件的支部要积极上好团课,同时积极配合学院业余党校、团校活动,组织安排好团员参加学习。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团员的民主生活会以团小组为单位每学期召开一次。团支委的民主生活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汇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七)请示汇报制度

各团小组每月要将活动的情况向团支委汇报,团支委每学期要向系团总支汇报工作两次。遇到特殊情况需及时上报院团委。

团支部在自己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请示上级团组织。期终或开学初支委会要向支部团员大会汇报工作。

(八)活动档案制度

每个团支部要实事求是地填写好支部工作台帐、团小组活动记录簿、团费收缴和团员青年登记簿,有始有终地严格认真地进行登记,支部改选后转给下一届支委会。

各学生班集体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制度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班集体制度,如:“两委会”成员岗位职责与考评制度、主题班会制度、班级同学评奖评优推优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等。

第十五条 班集体规章制度需经班级学生大会或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送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和院团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六章 学生班集体建设的考核、评比与表彰

第十六条 学校、学院设立“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特色团支部”、“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和奖项,并依据下列规定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

(一)依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例(试行)》的规定,考核、评比、表彰“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二)学校依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红旗团总支、红旗团支部评比表彰工作条例(试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团支部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评比表彰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考核、评比、表彰“红旗团支部”、“特色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三)学校依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对学生的表现进行量化测评,并在此基础上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学校依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试行)》的规定,评比、表彰“优秀毕业生”。

第十七条 学校依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班主任工作条例》对班主任进行考核、评比和表彰。

第七章 班团活动开展

班团活动要紧密围绕党政中心工作,以《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班团建设考核实施细则》中的相关指标为重要依据,开展导向鲜明、形式新颖、喜闻乐见的班团主题活动。原则上班团活动每两周至少1次(考试月期间酌情开展),要求普通同学策划、组织班团活动,确保全员参与,并在团支部工作台帐上做好原始记录。各系团委(学工办)加强指导,及时检查,认真考核,重点反馈。申报校、院级“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特色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标兵”的班团组织,必须有至少1次开放主题班团活动,接受本系或其他系班级和团支部的观摩、评议。

第十八条 加强阵地建设,提升班团组织有效覆盖。

(一)制定和完善班团制度。认真学习《团章》、《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手册》(最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素质测评及奖学金评比办法(试行)》及学院相关规章制度,结合班级及专业特点,制定和完善班集体工作制度。

(二)各班集体、团支部认真细致地做好班团学生干部的选拔,要配齐配强“两委会”成员。结合工作例会、党团校、“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加强对班团学生干部的培养。注重班团学生干部的分工与协作,注重激发和提升学生干部的工作动力、工作能力、工作艺术和人格魅力,增强班团组织的活力和影响力。

(三)培育和浓厚班团文化氛围。班团组织可通过设置形象标识、设立兴趣小组、共建帮扶结对等加强团队建设、文化建设和内涵建设。通过跨专业、跨学院、跨校区甚至校际间班团共建,共同开展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文化交流、志愿帮扶等活动,增强班团活动的专业引领、文化内涵和创新意蕴。

(四)确保和彰显班团活动成效。班团活动要更多从服务每一名同学的成长、成才需要为出发点,注重集思广益解决共性问题,量身打造解决个性问题。注重向选题调研、组织策划、宣传动员、内容设计、总结宣报等各环节、全过程的精益求精要成效。注重通过观摩交流、宣传报道、经验提炼、资料保存等措施彰显和固化班团活动成效。

第十九条 加强思想引领,提升思想道德素质。

(一)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学习雷锋好榜样”、“百巷万户”志愿服务等教育主题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活动,并开展 “学什么、如何学、怎么做”的讨论。鼓励团员青年立足自身实际,开展力所能及、随处可为、重在参与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定期开展主题班团活动。通过多种渠道,深入学习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类会议、领导人讲话重要精神。结合“七一”、“十一”、“一二·九”等重大节庆日,以“三观”、“三热爱”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相关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三)开展清明节纪念革命烈士暨弘扬革命精神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清明节纪念革命烈士、瞻仰革命烈士陵园、重温革命事迹等活动,使广大学生更加坚定热爱祖国、忠于人民的革命信念,更加自觉培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追求。

(四)开展“弘扬‘五四’精神”主题班团活动。开展团史知识竞赛、“五四”精神大讨论等活动。用身边典型进行自我激励,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增强成才的使命感,提升成功的自信心。

(五)开展感恩励志教育暨毕业生文明离校主题班团活动。结合“母亲节”、毕业离校等主题,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表达对母亲、母校、祖国的感恩之情,并将其转化为明确责任、奋发成才的不竭动力。

 第二十条 加强学风建设,提升科学文化素质。

(一)开展“创青春”大学生科技创新创意创业主题班团活动。以“创青春”江苏省、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共有“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等三项主体赛事),江苏省、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举办为契机,弘扬创新创业文化,培养创新创业精神,拓展创新创业实践。同时注重与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有机结合,与学科竞赛(技能比赛)深度融合,鼓励广大学生夯实专业基础,至少参加1次(项)文化知识竞赛或学科竞赛(专业技能比赛)活动。

(二)开展“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主题班团活动。紧扣英语四六级考试、期末考试、专业资格考试等时间节点,通过开展考风考纪自律教育活动,增强同学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思想观念,端正学习态度,积极营造严肃考纪、诚信做人的良好氛围。

(三)开展专业文化主题班团活动。以完善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为宗旨,鼓励通过听讲座、参加报告会或观看电教片、科普宣教片、讲坛活动等,每学期在人文社科类专业学生中组织至少参加1次自然科学类学术活动,在自然科学类专业学生中组织至少参加1次人文社科类学术活动。

 第二十一条 加强生活教育,提升全体学生身心素质。

(一)开展“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班团活动。主动参与活动、自主设计活动,积极倡导宿舍运动会、趣味运动会、红色运动会、校园趣味定向越野等活动形式,把更多学生吸引到健康向上的体育锻炼活动中来。

(二)开展“5·25”心理健康教育月主题班团活动。通过专家讲座、知识竞赛、征文演讲比赛、校园心理情景剧、素质拓展游戏、心理影院、心理沙龙、趣味运动会等多种活动,宣传“我爱我”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月的内涵,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树立关爱自我、勇于成长的心理健康理念。

(三)开展爱国卫生月和健康教育宣传月主题班团活动。通过开展“校园健康你我他”、“摒弃陋习,拥抱文明”、“戒烟控烟随手拍”、“义务劳动日”等相关主题活动,大力学习、宣传文明健康知识和技能,组织动员学生自己动手,创建优美舒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共建“绿色校园、和谐校园、美丽校园”。

第二十二条 加强成长服务,提升全体学生能力素质

(一)开展以社会实践为主题的班团活动。开展寒暑期社会实践主题班团活动。在前期做好社会实践方案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团队实践活动方案,做好实践团队的组团工作。结合活动主题、专业特点、自身特长和职业规划,完善实践活动计划,并以实际行动积极落实。实践活动结束后,开展“实践归来话感受”主题团日活动,分享体会与收获,寻找差距与不足,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效果。

(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暨“班团建设大讨论”主题活动。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求,在全体学生中积极开展“团评三个一”活动(写1份个人小结、做1次小组发言、提交1项活动方案)。同时组织开展例如“班风是什么”、团支部logo设计大赛、班团活动精品展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和推进班团基础工作建设、文化内涵建设和精品活动建设。积极参加学院“我的梦想我的团——团支部风采PK大赛”。

(三)开展文化、艺术类主题班团活动。坚持“人人都参与,个个展风采”的指导原则,加强艺术修养,提升审美能力,学会欣赏1种艺术表演形式。培养良好阅读习惯,正确引导碎片化阅读,鼓励开展研究性阅读、深层次阅读。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由院团委、院学工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自公布之日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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