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文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速递 > 团委发文 > 正文

团委发文

扬大广团〔2015〕24号关于表彰扬州大学第20届田径运动会先进个人的决定
扬大广团〔2015〕24号关于表彰扬州大学第20届田径运动会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部门、各系部:

  在扬州大学第20届田径运动会中,我院荣获团体总分第二名、男子团体第二名、女子团体第二名、太极拳比赛优秀奖的好成绩,并荣获特别贡献奖以及最佳组织奖。佳绩的取得离不开学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更离不开全体运动员、表演方阵人员以及后勤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院运动员团结拼搏、奋勇争先,太极拳方阵精神饱满、英姿飒爽,服务人员和志愿者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宣传报道人员报道全面、报送及时,充分发扬了我院学子积极进取的精神。现对本届运动会中我院涌现出的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个人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希望全院师生以他们为榜样,为学院的荣誉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扬州大学第20届田径运动会先进个人名单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15年12月4日

第二十届校田径运动会先进个人名单

委员会公众号

委员会微博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电话:0514-87994013、87993999
邮编:225000

Copyright © 2020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