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文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速递 > 团委发文 > 正文

团委发文

扬大广团〔2015〕2号关于确定潘昱文等同学向党组织“推优”的决定
扬大广团〔2015〕2号关于确定潘昱文等同学向党组织“推优”的决定

关于确定潘昱文等同学向党组织“推优”的决定

经过各团总支推荐,院团委讨论后,同意潘昱文等13名毕业生作为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

希望全院团员青年,以他们为学习榜样,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当代大学生肩负的历史使命,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争做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

推优名单:

经管系:潘昱文  张晋恺  翟耀苗  程  杰  孙  琦

机电系:戎  靖

土电系:闫  欣  黄新博  刘  佳  刘自翔  肖雍琛

化药系:牛  玥

旅艺系:杜炫臻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15年3月2日

委员会公众号

委员会微博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电话:0514-87994013、87993999
邮编:225000

Copyright © 2020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