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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4]召开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院党委
2014[14]召开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院党委

院党委:

为适应学院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发挥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学生会的自身建设,更好地为全院同学服务,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我院拟于2014年下半年展开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筹备工作的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和议程

    本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总结近年来学生会各项工作的主要成绩和基本经验;讨论和制订今后几年我院学生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扬民主,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动员全院学生为繁荣我院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向上的院风、学风和班风,为将我院早日建成“办学理念先进,教学特色鲜明,综合实力雄厚,社会信誉良好,发展前景广阔”的独立学院而勤奋学习,努力工作。

大会的主要议程:

选举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第一届委员会

    二、代表的条件及产生办法

代表的条件:

代表必须为我院全日制在籍大学生。努力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努力工作,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在广大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代表产生办法:

通过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酝酿协商,提名代表候选人。各选举单位经过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差额比例为20%。

    三、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委员会拟定21名,设主席1人,副主席委员20人。按差额选举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拟定候选人。

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程序是:

1、由本届学生代表大会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广泛征求全院同学的意见,提出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酝酿讨论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20%。

2、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由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等额选举产生。

以上请示当否,请示复。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二一四年十月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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