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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的批复
关于同意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的批复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扬大广团〔2013〕21号


关于同意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的批复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你协会报来的《关于建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的请示》收悉。经院团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

二、原则同意由万雅楠,梁蓝飞,孙嘉庭,陆一凡、孙弘宇等5位同志成立团支部委员会;

三、同意万雅楠同志任团支部书记;

四、团支部的部门及人员设置按团章规定执行,设置完毕后相关材料报院团委。

此复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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