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文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扬大广团〔2013〕21号
关于同意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的批复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你协会报来的《关于建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的请示》收悉。经院团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 二、原则同意由万雅楠,梁蓝飞,孙嘉庭,陆一凡、孙弘宇等5位同志成立团支部委员会; 三、同意万雅楠同志任团支部书记; 四、团支部的部门及人员设置按团章规定执行,设置完毕后相关材料报院团委。 此复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你协会报来的《关于建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的请示》收悉。经院团委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支部;
二、原则同意由万雅楠,梁蓝飞,孙嘉庭,陆一凡、孙弘宇等5位同志成立团支部委员会;
三、同意万雅楠同志任团支部书记;
四、团支部的部门及人员设置按团章规定执行,设置完毕后相关材料报院团委。
此复
201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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