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大力提升学生干部的综合素质,为团员青年提供展示才能的舞台和磨砺工作能力的机会,进一步形成大学生成才的示范群体,同时,更好地增强团学组织和学生的沟通与联系,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切实推动基层团组织建设,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全日制在籍学生中公开选拔1名学院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和9名相关部门兼职副主任(副部长)及7名学生兼职团总支副书记。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
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德、能、勤、绩、学”的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招聘选拔。
2、宁缺勿滥原则。坚持标准,无合适者胜任,将空缺有关岗位。
二、招聘岗位:
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1名,各团总支兼职团总支副书记各1名,办公室(创新创业中心)、素质拓展中心、信息管理中心、志愿服务中心、社会实践中心兼职副主任各1名;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体育部副部长、文娱部副部长各1名,共17名。
三、应聘候选人条件:
1、2011级、2012级全日制本科生;
2、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中共预备党员或正式党员;
3、在校期间担任或曾担任班级班长、团支书或校、院团委、学生会、社联会副部长及各学生分会部长以上的主要职务;
4、热爱共青团工作,甘于奉献,有实干精神,能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
5、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策划能力;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7、具有开拓能力和创新意识;
8、身心健康。
四、工作流程:
1、本次选聘以团总支推荐为主。各团总支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基本条件择优推荐4名符合要求的学生,并于5月20日前集中将应聘登记表(见附表)统一送到院团委办公室周晓进老师处。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周晓进老师电邮。
2、应聘者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3、组织考察。院团委将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形式,全面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形成考察意见并报学院党委决定。
4、正式任用。在公示无异议后,履行相关组织任用手续,任期一年。
5、任期届满,由相应党团组织进行工作鉴定,鉴定材料入档,并作为各类评奖评优等优先推荐的依据之一。
附件: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兼职团干部推荐(自荐)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