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发文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速递 > 团委发文 > 正文

团委发文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2年春季学期团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2年春季学期团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扬大广团〔2012〕3号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2年春季学期团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


各团总支、各团支部:                  

  为加强我院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进一步规范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丰富团支部活动内容,创新团支部活动形式,增强团支部工作活力。经研究决定,下发2012年春季学期团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意见,具体如下      

    一、各月份团支部组织生活重点内容        

    二月份:        

    1、开展“把握现在,畅谈未来”主题活动。结合寒假社会实践、寒假见闻等,开展主题交流活动,分享体会与收获,寻找差距与不足,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效果。同时,通过引导团员青年规划新学期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使大家尽快融入新学期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明晰学业与职业生涯的目标。      

    三月份:        

    1、开展“关注‘两会’、共话发展”主题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关注全国两会,深入学习和贯彻两会精神,重点学习好温总理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了解中央对当前国际、国内局势的研判,增加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认识,为今后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打下基础。      

    2、开展“建设和谐社区,青春服务百居”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做好与扬州市区相关街道(社区)的共建结对工作,推选优秀团员青年担任社区主任助理;开展“志愿服务我行动”活动,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立足校园,面向社会开展志愿服务活,引导学生了解国情、关注社会,提升自身社会适应能力。      

    四月份:        

    1、开展“创先迎校庆,争优展风采”主题团日活动。各团支部要以迎接校庆为契机,广泛开展“创先迎校庆,争优展风采”主题团日活动,通过“知校情、学校史、唱校歌”、“感恩母校情”书画大赛、校庆“微笑大使”选拔、“我为母校发展献一计”征集活动等,倡导团员青年弘扬大学精神,推进以校歌、校训、校风、学风等为主要内容的校园精神深入人心,激发团员青年的知校爱校荣校情怀。      

    2、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要求支部每位团员客观、认真的撰写个人小结,以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下一步改进的具体措施。同时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选出校院“五四”表彰人选。      

    五月份:        

    1、开展“弘扬‘五四’精神,争做‘校园先锋’”主题活动。以纪念建团90周年为契机,开展团史知识竞赛、“五四”精神大讨论等活动,组织学习2011年“校园先锋”的先进事迹,用身边典型的先进事迹进行自我激励,引导支部成员增强成才的使命感,提升成功的自信心。      

    2、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主题活动。结合“母亲节”、毕业离校等主题,开展感恩教育主题活动,表达对母亲、母校、祖国的感恩之情,并将其转化为明确责任、奋发成才的不竭动力。      

    六月份:        

    1、开展“投身社会实践,增强社会适应”主题活动。指导支部成员认真做好实践活动的前期准备。在前期做好社会实践方案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团队实践活动方案,做好实践团队的组团工作;指导每一位支部成员结合活动主题、专业特点、自身特长和职业规划,完善暑期实践活动计划并督促落实。      

    2、开展“加强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主题活动。通过开展考风考纪自律教育活动,增强大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意识。引导大家树立诚信为本、公平竞争的思想观念,强化规则意识,端正学习态度,积极营造严肃考纪、诚信做人的良好氛围。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和丰富班级团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加强我院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对青年团员进行团员意识教育、切实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有形手段。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以此作为活跃基层、夯实团建的有效抓手,要统筹考虑公寓、社团团建,重视公寓、社团团支部的工作开展,进一步加强教工团建工作。      

    2、突出主题,寓教于乐。各团支部要结合专业特点与学生实际,参考每月主题,开展导向鲜明、形式新颖(如团会、社会考察、志愿者行动、艺术沙龙、情景剧表演、联欢会等易于被青年学生接受的喜闻乐见的形式)的各类团组织生活,要在创新上下工夫,体现时代特征、青年特点、学科及专业特色。      

    3、做好记录、加强考核。团支部组织生活原则上每月至少1次,主题团日活动原则上每学期至少1个。各支部在团支部工作台帐上做好记录,各团总支要对各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推荐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拟申报2012年校、院“特色团支部”、“红旗团支部”和“红旗团支部标兵”的团支部必须有开放团日活动,接受本团总支其他团支部或其他团总支团支部的观摩、评议。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2012年 团支部 组织 指导意见

抄  报: 院党委、校团委

委员会公众号

委员会微博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电话:0514-87994013、87993999
邮编:225000

Copyright © 2020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