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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优秀运动员和体育工作积极分子的决定
关于表彰优秀运动员和体育工作积极分子的决定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扬大广团〔2011〕13号


关于表彰优秀运动员和体育工作积极分子的决定

各团总支:

在刚刚结束的校第十六届田径运动会上,我院体育健儿不负众望,努力拼搏,取得了学生甲组男女团体总分第三名,女子团体总分第三名,男子团体总分第三名,太极拳方阵表演三等奖的优异成绩。在这次运动会中,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运动员和先进个人,经研究决定,授予包蓓蓓等10人“优秀运动员” 称号,授予杨帆等25人“体育工作积极分子”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继续发扬团结、拼搏、奉献的精神,为创建优良院风、学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具体名单如下:

一、优秀运动员:包蓓蓓 周秋皎 徐昊华 魏棋 韩晓勤

何梦珂 陈晔 聂 李双玉 邵永杰

二、体育工作积极分子:高俊翔 刘祖奇周建祥 林璐怡

万宇 韩玉玺 袁一丹 马誉芸 左若霖 费筱艳 杨帆 周峰 曹兵 庞城俊 赵凡 吴晴 邱倩茜 晏婷莉 郑孝明顾静 陈飞 王帅

蒋一超 印友涛 浦勇刚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 运动会 表彰 决定

抄  报: 院党委、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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