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校第四次党代会及院第一次党员大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的朋辈示范作用,激发青年师生挺膺担当的主体意识,引领广大青年师生为学院谱写事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现代化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开展2024年度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校园先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校园先锋”评选活动旨在为青年师生的全面发展树立典型示范,进一步发挥先锋模范的引领作用,强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和激励我院青年师生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先锋力量。
二、评选类别
本年度评选分为科技先锋、学业先锋、创业先锋、自强先锋、志愿先锋、团队先锋、技能先锋、实践先锋、文体先锋、红色先锋等10个类别,每个类别各选树1-3名典型。并从获评“校园先锋”的10个类别先锋中分别推荐1名候选人参评扬州大学“校园先锋”。
三、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和青年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纪违法行为,在各类别领域里取得突出成绩,自觉践行良好教风、学风,带头弘扬校园正能量。10个类别的具体条件如下:
1.科技先锋:在省级以上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学术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拥有专利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2.学业先锋: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学年成绩为专业或年级前三名,曾多次获得奖学金或在校级以上学习竞赛中获奖,能够帮助带动周围同学共同学习进步,事迹突出。
3.创业先锋:有卓越的创新能力、坚定的创业意志,积极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或自主创业事迹突出。
4.自强先锋:在经济上追求自立、生活俭朴、或身残志坚、积极进取、或在困难、压力和挫折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和乐观的拼搏精神,事迹突出且品学兼优。
5.志愿先锋:积极组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爱心公益活动,积极为有困难的人群提供热心帮助,事迹突出;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
6.团队先锋:学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要学生骨干,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树立良好的团队形象,营造优秀的团队文化,在团队中具有较高感召力,带领团队为同学服务事迹突出,并取得一定的工作成绩。
7.技能先锋:在某个行业或专业领域刻苦钻研、勤奋训练,有突出技能,获得相关机构的认定或在相关的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8.实践先锋:社会责任感强,关注国情民生、社会热点,能以主人翁姿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并撰写调研报告,有典型事迹,在实践过程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9.文体先锋:注重培养和提高自身综合能力素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个人才艺或运动技能突出,在省级以上重大文艺、体育赛事中取得突出成绩。
10.红色先锋: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发挥榜样作用、矢志建功立业的学生党员(预备党员)个人或集体,为学院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办法
(一)推荐候选人数量
各团总支根据评选要求,开展相关评选推荐活动,向学院推荐每个类别候选人各1名(教职工各类别限报1名,不占用学生名额)。各团总支候选人上报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上报。
(二)评选流程
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和评选条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校园先锋”候选人进行评审及审批。参加扬州大学“校园先锋”评选的候选人,由院团委报校团委参加陈述面试。
五、评选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团总支要充分认识“校园先锋”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人选推报工作,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
(二)择优推荐
在评选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各团总支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择优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在本团总支青年师生员工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申报流程
各团总支按照要求组织评选,申报汇总表(见附件)请以团总支为单位,于11月5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材料(团总支盖章)报送至文体馆S414团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g****@***.***.**。逾期不报视作弃权。
联系人:王科、王世琪,电话:1***。
附件:[金山文档] 2024年度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校园先锋申报汇总表402.xlsx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