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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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五四”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学院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功能,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通过表彰优秀、树立典型,激励全院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比学赶超、争先创优,助力学院奋力谱写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新篇章。现就2024年五四红旗团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评选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基本要求:

各团总支围绕2023年学院共青团工作,重点介绍高校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共青团基础工作(含基层团组织建设、大学生就业帮扶、团员发展、团组织推优、创新创业教育、社会实践、关工委、媒体宣传、志愿服务〔含乡村振兴、西部计划〕、大学生美育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含第二课堂及PU平台建设〕、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范等)开展的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以及主动谋划探索的特色工作等。汇报时间不超过8分钟(配合PPT演示,具体相关工作将另行通知)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参评资格:

1)团组织稳定性较强,成立满1年。

2)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2023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达90%,2023年度被评定为四星级及以上团支部。

2.基本条件:

1)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扎实推进“对标定级”。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落实从严治团、大抓基层工作部署,深化基层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和省重大战略、本地区本单位党的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争先创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三)“优秀共青团员”

1.参评资格:

1)年龄须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1996年4月30日至201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2)团龄3年以上(截至2024年4月30日),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发展团员编号,基本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3)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4)教工团员2023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含合格),学生团员近三年教育评议结果“优秀”等次不少于1次。

2.基本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争先创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团纪,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资格:

1)教师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均截至2024年4月30日),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2)学生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截至2024年4月30日),应满足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条件,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较好”及以上。

2.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切实为青年办实事、解难事,工作扎实、业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1.参评资格:

1)满足“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条件。

2)申报校、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分别满足曾获校、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3)2023年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达95%以上,2023年度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

2.申报方式:

各团总支对照条件限报1个,院团委将从中择优推选1个参评校“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校团委将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择优评定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六)“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1.参评资格:

1)满足“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条件的学生团干部。

2)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

3)所在团支部2023年度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2.申报方式:

各团总支对照条件限报1个,院团委将从中择优推选1个参评校“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校团委将通过现场答辩的形式择优评定10个“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

二、工作要求

1.各团总支严格对照申报条件,认真组织评选,并按照要求及时、规范、高质量地报送有关材料,确保材料真实、无不良影响。

2.各团总支将校级和院级所有申报材料分别于4月8日和4月22日报送,逾期未上报视作自动放弃。纸质盖章版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文体馆S414),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院团委邮箱glxytw@yzu.edu.cn。


附件:1.“五四”系列评选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扬州大学“五四”系列申报材料及各类表格

    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五四”系列申报材料及各类表格




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24年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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