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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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通知

团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团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深入推进磐石工程,加强团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和团员教育,充分激发基层团支部建设活力。经研究,决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今年的教育评议在428前完成

二、主要步骤与基本要求

1.做好学习教育与个人小结(47410)。组织团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章》,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线,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大力开展形式新颖多样、青年喜闻乐见的主题团日活动,在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每个团员对自己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简要书面总结,找出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开展民主评议与民主测评(411日~413)。以团支部为单位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结合团员的个人总结和表现,根据支部大会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团员作出综合评价(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团员将由校院团委授予优秀团员称号

3.完成评选表彰与教育处理(414日~428)。今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与三会两制一课”“五四表彰、双述双评等工作相结合,评议优秀的团员、团干部方可评优评先。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经教育仍不改进的,应予除名,报校团委审批。对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扬州大学团员纪律处分暂行条例》,给予相应的团纪处分。

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工作是贯彻从严治团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活力的重要抓手,各团总支高度重视,按照步骤和要求开展,推动形成常态化的制度安排,将两项工作落细落实、抓出成效。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院团委将在4月中旬进行电话抽查和现场督查。

请各团总支将《团建指导员花名册》电子版于411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glxytw@yzu.edu.cn)。

联系人:邱烨、张慧芳,电话:1992

 

附件团建指导员花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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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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