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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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系团总支,各团支部:

全面落实我省2019年初下发的《推行< 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清单制度),再根据团中央下发《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附件2查漏补缺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化、精细化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现就团(总)支部对标工作作如下安排

1.准确把握好全团工作指引和我省清单制度的关系。

全团工作指引中的班子建设与我省清单制度基础工作项中的团的干部相对应,全团工作指引中的团员管理”“活动开展与我省清单制度基础工作项中的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的基本工作和活动相对应,全团工作指引中的制度落实与我省清单制度中的组织生活(工作机制)等相对应,全团工作指引中的作用发挥与我省清单制度中的重点任务等相对应。

我省清单制度实施中认定的四星团支部对应全团对标定级5星级(≥90分);三星团支部根据全团对标定级的评价细则和工作实际落实情况,合理对应其4星级(80—89分)和3星级(70—79分);二星团支部对应全团对标定级2星级(60—69分);一星团支部对应全团对标定级的不予定级(60分以下)。

2. 完成我省清单制度中的对标找差、星级评定工作。

清单制度中评定的一星、二星团(总)支部必须列入重点整改对象,整改比例以各系为单位原则上不低于20%,按10~15%左右的比例评定四星团支部。于1124日(周,以各系团总支为单位汇总填写《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团委办公室S415,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

1124日(周)前,各团(总)支部须在智慧团建系统自评定级栏目选择自评结果,由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经复核纳入重点整顿的团(总)支部,应于202012月底前完成整改。三星团支部也应认真对标找差,针对工作中薄弱缺失项开展相应整改。

  人:邱烨、张慧芳,联系电话:1992。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

                    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

                    3.《团(总)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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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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