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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省委《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
关于转发团省委《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落实《关于印发《推行< 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团苏委发〔2019〕9号)和《关于推进< 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工作进度要求的通知》(团苏组字〔2019〕6号)文件精神,现将其中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对标找差,评星定级。各团总支指导把关、研究确定所辖团支部对标找差、评星评级(2019年,按照不低于10%比例倒排评定一星、二星团支部,按15%左右的比例评定四星团支部),团总支指导团支部结合制定计划和团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活动开展,逐项对照工作清单要求,每年年底前后客观真实地梳理工作薄弱缺失项,针对性制定具体整改提高方案,并由团总支研究确定团支部星级等次。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的基本工作和活动,上一年度工作全部认真落实的可评为优秀团支部(四星团支部);两项以内未落实或落实效果一般的可评为合格团支部(三星团支部);三项及以上未落实或落实效果差的评为软弱团支部(二星团支部);各项基本未落实或落实效果差的评为涣散团支部(一星团支部)。其中,团青家底不清不实或团的组织生活未正常开展的,不得评为合格团支部。请各团总支汇总梳理《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并于4月9日17: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邮箱glxytw@yzu.edu.cn


    2.加强结合,统筹推进。请各团总支结合团员教育评议、团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工作,统筹本学院团支部工作清单推行工作,加大工作督促和检查力度。


联系人:周宏伟、张慧芳,联系电话:1961、1992。

院团委

2019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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