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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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于开展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

  根据《扬州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2014学年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名额:

部门

辅导员人数

推荐名额

班主任人数

推荐名额

校级

院级

文法系

7

1

16

3

1

经济管理系

9

1

21

3

2

机械电子工程系

7

1

19

3

1

土木与电气工程系

6

1

22

3

2

医药与化工系

6

1

16

3

1

旅游与艺术系

6

1

12

2

1

院学工办、团委、招就办

14

2

14

2

1

  备注:1.“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必须从事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 “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必须从事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

       2.“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不兼评;

  3.本学期岗位变动的同志,仍在原单位参评。

  三、评选原则:

  日常考核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

  四、评选操作流程:

  1.院学工办、团委、招就办、各系对本部门的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满意度测评(担任两个及以上班级的班主任,抽测两个班级,算平均数)

  2.统计测评结果,计算满意率。满意为100分、一般满意为70分、不满意为40分,满意率=(满意个数×100+一般满意个数×70+不满意个数×40/总个数,不满意率低于5%的不计入统计结果;

  3、按照满意度测评结果和推荐名额,院学工办、团委、招就办、各系推荐候选人;

  4.全院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评选要求:

  1.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让广大教师和全体学生充分认识开展评选工作的意义,使评选工作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测评。

  3.各系于12月16日前将《扬州大学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登记表》、《扬州大学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送交院学生办公室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学工办蔡琴广陵电邮。

  特此通知。

  附件: 1.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班主任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doc

      2.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登记表.doc

      3.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汇总表.doc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12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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