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各系:
根据《扬州大学“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3—2014学年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二、评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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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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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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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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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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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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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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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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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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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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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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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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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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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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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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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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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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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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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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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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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电子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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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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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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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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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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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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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与电气工程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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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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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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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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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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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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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与化工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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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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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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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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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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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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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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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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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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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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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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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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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学工办、团委、招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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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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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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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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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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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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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必须从事辅导员工作1年以上; “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必须从事班主任工作两年以上;
2.“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和“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不兼评;
3.本学期岗位变动的同志,仍在原单位参评。
三、评选原则:
日常考核与满意度调查相结合。
四、评选操作流程:
1.院学工办、团委、招就办、各系对本部门的辅导员、班主任进行满意度测评(担任两个及以上班级的班主任,抽测两个班级,算平均数)。
2.统计测评结果,计算满意率。满意为100分、一般满意为70分、不满意为40分,满意率=(满意个数×100+一般满意个数×70+不满意个数×40)/总个数,不满意率低于5%的不计入统计结果;
3、按照满意度测评结果和推荐名额,院学工办、团委、招就办、各系推荐候选人;
4.全院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评选要求:
1.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系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发动,让广大教师和全体学生充分认识开展评选工作的意义,使评选工作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2.认真组织学生开展测评。
3.各系于12月16日前将《扬州大学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登记表》、《扬州大学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登记表》(一式两份)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13—2014学年“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满意度调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送交院学生办公室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文档发至学工办蔡琴广陵电邮。
特此通知。
附件: 1.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班主任工作满意度调查问卷.doc
2.
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登记表.doc
3.
最受学生欢迎的辅导员、最受学生欢迎的班主任汇总表.doc表
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