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扬州大学大学生2010年度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单位、先进集体、优秀服务项目、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激励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推动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拟对2010年度青年志愿服务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包括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志愿服务类学生社团、青年志愿者服务小分队、“服务百居”的结对团支部等。
2、青年志愿优秀服务项目:包括青年志愿者组织、学生社团、班级团支部实施的志愿服务项目。
3、青年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包括“服务百居行动”优秀主任助理、优秀志愿者和其它有特色活动优秀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1、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条件
(1)积极配合、主动参与校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
(2)参与志愿服务的次数多,服务时间长。
(3)被服务的单位满意度高,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2、青年志愿优秀服务项目条件
(1)项目有示范性、普遍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
(2)项目实施时间较长(2年以上),参与人数较多(不少于30人)。
(3)受益面较大,社会影响较好。
3、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个人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广大同学中有良好影响。
(2)积极从事文明校园创建、敬老助残、扶贫义教、社区服务等志愿服务。
(3)“服务百居行动”优秀主任助理的条件:能较好履行社区主任助理职责,一年累计服务时间100小时以上,品学兼优,在结对社区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园内外产生较好反响,服务工作得到社区的充分肯定。
(4)“服务百居行动”优秀志愿者的条件: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一年累计服务时间60小时以上;服务效果好,被服务单位满意度高。
(5)其它有特色活动优秀志愿者的申报条件:在学校或学院的组织下,参加校内外大型活动的志愿服务工作且一年中累计服务时间48小时以上。
三、工作要求
1、学院划定申报名额的上限(见名额分配表),请各团总支在名额范围内,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严推选优秀志愿者。
2、申报先进集体材料请附上真实记录活动过程的证明材料。
3、所有申报材料尽可能的用数据来体现成绩。
4、申报材料(含表格)用A4纸打印,事迹材料用A4纸正反打印,所有申报材料要真实可靠。
5、各材料一式一份,上报时做好名单的汇总工作,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院团委成容容邮箱。
6、所有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院团委,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相关附件
院团委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