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第四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短片大赛作品征集的通知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是由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同发起的年度学生影视交流活动。由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和上海电视节组织委员会共同指导。经上海电视节批准:作为上海电视节新增子项目于2008年正式启动,2010年起成为上海电视节“重要项目”。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旨在为学生搭建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展示自我的平台,贯彻“精彩视觉、传播激情”的主题精神,以“青春、创新、协作、交流”的理念带动高校学子对影视制作的深化探讨,促进国内外各高校间学生影视作品的交流,培养学生动手实践与创新能力,营造共同探讨影视制作的和谐氛围,并为上海电视节提供具有未来导向性的参考意见。
短片大赛是历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的热点项目。本届短片大赛分平面CG(含CG模型、CG插画、故事漫画)、DV短片(含剧情片、实验片、纪录片、电视栏目片)和动画短片三个单元,共设单项奖、特别奖、综合奖和评委会大奖四类奖项。努力打造具有国际视野的大学生短片竞赛平台和交流平台,为中国电视界发掘未来行业精英,培养和储备人才。
一、奖项设置
单项奖:
平面CG单元:最佳CG模型奖、最佳CG插画奖
DV单元:最佳漫画奖、最佳编导奖、最佳表演奖、最佳摄影奖、最佳剪辑奖
动画单元:最佳故事创意奖、最佳动画技术奖
特别奖:
最佳外语片奖、天翼•最佳手机短片奖
综合奖:
DV单元:最佳剧情片奖、最佳纪录片奖、最佳试验片奖、最佳电视栏目片奖,
动画单元:优秀动画片奖、最佳动画片奖
评委会大奖:
紫丁香奖
大赛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及奖品,并邀请部分作者(个人或团体)参加本届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的各项活动(视界讲堂、天翼•手机短片拍摄、颁奖典礼等),与权威学者和业界精英近距离接触。
二、征集对象
国内外高等院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进修生)。
三、作品要求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的原创作品,具有著作版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含有色情、暴力、颓废因素,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2、作品主旨应反映健康的社会文化风尚,表现当今大学生精神风貌,可涵盖新闻、综艺、文化、生活、体育等各领域。
3、作品时长:DV作品5-20分钟,动画作品2-15分钟。若片长不足或超时,则不具备参赛资格。
4、DV单元、动画单元作品需上传FLV格式文件至官网(上传指南详见官网公告);并邮寄提交作品光盘一式两份,存储介质分别为DVD数据光盘格式和DVD视频光盘格式,其中数据光盘格式为MPG格式,PAL制式。动画短片的flash作品须自行转化格式。
5、平面CG单元作品需上传300dpi以上的TIFF格式文件至官网(上传指南详见官网公告),色彩模式为RGB。
(1)CG模型必须是生物模型,提交3张至5张效果图,有贴图、材质、渲染者加分。
(2)CG插画作品须为原创,人物、场景皆可。
(3)漫画作品为A4大小,提供电子版完整漫画短片作品4幅,风格主题不限。
6、所有递交作品组委会将留存,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四、参赛办法
1、请参赛个人或团体于2010年12月15日起,登录上海大学生电视节官方网站www.sstvf.org进行注册报名,并在线提交相应格式的作品。
2、网络提交后,获取参赛作品编号(仅限DV单元与动画单元参赛作品),并将此编号标明于光盘表面,以快递的形式投递至: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行政楼104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 收(邮编:201620)
五、参赛资格
1、国外学生作品仅参与特别奖“最佳外语短片奖”之评选,国内学生作品不参与该奖评选。
2、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须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六、说明
1、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它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2、获奖单位和个人对获奖作品拥有版权和著作权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或用于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等无偿使用权。
3、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参赛时间以外,参赛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与其它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的规定造成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受组委会的书面邀请,入围团体或个人出席论坛、颁奖典礼等相关活动,往返交通费自理,论坛、颁奖典礼期间食宿由组委会提供。
5、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6、大赛评委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优秀学生代表以及业界的资深人士组成,评委详细信息及入围作品名单将在官方网站公布。我们将及时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最新进展,敬请关注。
7、本规则如有变动,将会在官方网页上提示修改内容。如若参赛者不接受修改条款,有权退出此次大赛。公告发出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参赛者未通知组委会放弃参赛,则默认为接受所变动内容。
8、凡提交作品参赛并完整填写报名表者,即被视为接受本规则各项条款。大赛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委会所有。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
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行政楼104室
上海大学生电视节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201620
联系电话(传真):021-67823044
E-mail: 2011@sstvf.org
官方网站:www.sstvf.org
院团委
20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