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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院党〔2020〕24号
各党总支、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院党风廉政责任制网络进行调整。
希各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加强廉洁自律的同时,一方面要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在本职责范围内的贯彻落实,另一方面要加强对责任对象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责任对象要主动向责任人汇报个人重大事项以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
特此通知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网络.pdf
中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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