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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5·10’我要廉”校园廉洁文化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持续推进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强化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学院纪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2022年度“‘5·10’我要廉”校园廉洁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党史、知传承、守初心、倡廉洁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5

三、活动对象

全体师生员工

申报要求

本次校园廉洁文化活动开展采取活动项目申报形式。各党总支围绕“学党史、知传承、守初心、倡廉洁”活动主题,对照通知要求,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特色优势,开展活动项目申报,申报项目既要注重特色性、教育性,也要注重示范性和延续性。

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力求实效。各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校园廉洁文化活动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推进,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把校园廉洁文化与日常学习教育、管理服务相结合,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活动。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党总支要不断创新活动形式和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学院网站、校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对活动开展成效进行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新时代校园廉洁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3.提炼成果,彰显成效。各党总支要注重活动成果凝练,及时做好活动过程中的图片、视频资料与宣传报道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彰显活动开展成效,着力将活动开展引向深入。

请各党总支于3月15日前将《扬州大学广陵学院“‘5·10’我要廉”校园廉洁文化活动申报表》纸质版报送至图书馆S0904杨卫琴处。


附件:扬州大学广陵学院“‘5·10’我要廉”校园廉洁文化活动申报表



         中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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