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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

二、投标人资质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原件扫描件,正、副本均可);营业执照内容须有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备生产或运营经营范围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备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采用BOT投资方式,学校仅提供电源接口。所有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设备、计费表具、管道及线路安装等,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投资建设。中标供应商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项目运营所产生的收益归中标供应商所有,产生的电费由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中标)单价向学院全额缴纳。

其他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2987622726@qq.com,联系电话:0514-87993926),同时需与采购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0:0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5月25日9:00 – 9: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图书馆S902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老师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5月25日9:30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x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21年 5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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