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人才强院”战略,加快建设质量优良、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应用技术型高校的进程,现面向海(境)内外招聘教学科研人才,诚挚欢迎各类优秀人才来我院施展才华,共谋发展!
一、学院简介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扬州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设置为本科层次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独立学院。2014年5月经江苏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由民办非企业转为事业单位法人。20多年来,学院践行“以人为本,机制创新,质效双求,特色鲜明”的办学理念,培养了一大批深受用人单位好评的实用人才。为了适应学院事业发展,拟面向社会常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编制为人事代理。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严谨求实的科学作风,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
2.具有较强的专业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开设并讲授本专业的核心课程。
3.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海(境)外院校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需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招聘岗位、标准及待遇
序号 | 人才层次 | 一级学科(类) | 业绩标准 | 待遇 |
1 | 博士(或副高及以上) | 1.水利水电工程 2.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3.工程管理 4.土木工程 5.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会计学 7.国际贸易 8.财务管理 9.环境设计 10.视觉传达设计 11.护理学 12.制药工程 13.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14.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5.法学 16.广播电视学 17.英语 18.艺术 | 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期刊、SSCI期刊、CSSCI期刊或EI核心版收录的中文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 面议 |
2 | 海(境)外 博士 | 近5年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1区SCI期刊或者SSCI期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 | 面议 |
备注:
1. 人才待遇采取一事一议原则,具体待遇面议。
2. 欢迎同一学科的团队(人员数≥2)或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聘!
四、聘期及考核
1. 引进人才采用聘期管理,聘期为6年。
2. 按照《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引进人才协议书》进行中期考核和聘期考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人事处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南路199号图文信息楼E0903室
邮政编码:225009
联系电话:87993916
邮箱:glrsc@yzu.edu.cn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