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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学院学生宿舍电热水器招标文件

一、投标须知

1、工程综合说明

建设地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江阳路南校区学生宿舍。

工程内容:学生宿舍安装电热水器。

数量及规格:600个,每台容量为80升。

合作方式:投标单位负责投资、安装电热水器并拥有产权,负责电热水器日常的保养和维修(每年至少保养一次,每两年更换一次镁棒);广陵学院按年支付使用费。

质量要求:电热水器符合3C论证的要求,在使用过程中如引起人身和其它财产安全事故,由投标方负责。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广陵学院有权要求更换施工队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投标方负责。

工期要求:必须确保2010年8月15日前竣工,工期提前不奖。为确保按期竣工,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天内,向广陵学院交付不低于中标价的5%的“工期保证金”,如不能按期竣工,每推迟一天罚扣1000.00元,超期9天,加倍罚扣,且今后不得参与学校所有项目的竞标。

2、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交纳资料费100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现金。资料费不退;广陵学院在招标结束后,即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但领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及招标文件返还不全的单位,广陵学院不返还其投标保证金),返还招标文件,广陵学院对投标活动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在投标活动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3、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0年6月18日上午10:00前       地点:广陵学院扬子津校区学生宿舍3105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14-87993964

4、投标文件数量

投标文件一式四份

二、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电热水器工程投标书(见附件);

2、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制造商授权书,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及反映企业资质的材料等,投标单位必须是制造商在扬州的指定经销商和售后服务商,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电热水器的品牌、型号及产品全套资料,国家强制性新产品认证书,产品责任保险单,产品在扬州近三年的销售量、返修率,设备的维修、保养方案,安全、服务承诺;

4、详细预算书、报价明细表;

(1)电热水器的市场价格,工程优惠价,安装材料费,维修、保养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每年每台需交纳的最高使用费;

(2)热水器安全使用最高年限;

(3)人为损坏的认定及赔偿标准;

(4)交纳服务承诺保证金10000.00

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固定价格报价。

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

5、拟安排在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证明资料;

6、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人员表;

7、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内容详细,要点充分),希望学院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提供的配套措施;

8、近两年来的工作业绩、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要求所获证书的项目经理与拟定安排在本工程中的项目经理一致)。

(二)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

2、投标书未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印鉴(或签字);

3、授权委托书无投标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字)、非原件;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单位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6、投标单位与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在名称上和法人代表上发生实质性的变化;

7、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密封:

所有投标文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三、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电热水器使用费付款方式:每年9月交纳年度电热水器使用费。

四、评标原则:采用综合评价法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根据电热水器产品质量、工期、质量、报价、施工组织设计、企业信誉等方面综合评定。

五、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中标资格。

注: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电热水器工程招标小组。

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电热水器工程投标书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电热水器工程招标小组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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