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领导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的规定》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领导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的规定
中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