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将《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中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委员会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