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院党政领导干部和院中层干部的思想理论素养、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保证学习时间,增强学习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加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成员为: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教学办公室主任、学生办公室主任、后勤办公室主任、组织员。院党总支副书记兼任组长。
二、中心组的学习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结合重大时势政治及学校要求学习的其他内容。学习中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以求实效。
三、中心组学习采取“主讲人”制,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采用阅读原文、专题讲座、观看录像、中心发言、参观考察、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
四、集中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一次;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学习时间时,提前三天通知。
五、参加学习的人员要事先安排好工作,要珍惜学习机会,遵守学习制度,在学习时间内原则上不处理日常工作,遇有特殊情况,须向组长请假。
六、参加学习的人员要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和小结,每学期必须提交一篇学习心得体会文章或至少公开发表论文一篇。
七、院党总支每学期根据校党委宣传计划和学院实际,安排好学习计划,并提供学习资料。
中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OO二年十二月十日